2021年7月23日,密苑(張家口)旅游勝地有限公司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原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冀環辦字函[2017]727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及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試行)》、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環境影響類)》、《密苑·冬奧場地A、B及媒體中心配套酒店、公寓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原河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進一步深化環評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等要求,組織召開了密苑·冬奧場地A、B及媒體中心配套酒店、公寓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環評單位、環保設施設計單位、環保設施施工單位、驗收報告編制單位及相關專家組成驗收組,驗收組實地踏勘了項目現場,聽取了各單位的匯報,審閱有關資料并充分討論審議后,認為該項目環境保護措施總體已按環評文件及批復的要求落實,未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不利影響,總體符合環境保護竣工驗收要求,驗收合格,F予以公示。查看《密苑·冬奧場地A、B及媒體中心配套酒店、公寓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及附圖附件、驗收意見請點擊網絡鏈接http://u.163.com/jbhH3dAEj 提取碼: yeA7gQT0。
公示時間為2021年7月26日-2021年8月26日,逾期失效。